一.处置原则
为及时救援和妥善处置各类事故,保护全院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上海师范大学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各类事故包括:交通事故、火灾事故、食物中毒、自杀等非正常死亡等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各类事故。
凡发生有人员伤亡的事故,在本市范围内,接到事故报告或通知后,下列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根据现场指挥员的指挥和所负分管职责,积极进行救援、抢险、现场保护、联络、取证及善后处理等工作。
1.学院的书记、院长和相关院领导。
2.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学生辅导员、班主任。
二.事故的现场处置
(一) 交通事故
1.及时报警并报学院书记、院长及校总值班室。
2.抢救伤者并尽快护送到就近医院抢救。
3.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时应充分考虑到家长的情绪和承受力,简要轻缓一些),以便作出救治决定,并做好安慰工作。
4.留下肇事者姓名、住址、单位联络电话等基本资料。
5.观察现场环境,掌握现场有利之证据(如:目击证人等),方便时拍照备案。
6.及时向学院书记、院长和分管校领导报告处置情况。
(二)火灾事故
1.发现起火,首先应向附近人员、周围师生发出求救信号。并及时报告学院书记、院长和分管领导。
2.及时报警,讲清事故地点、部位、危险性质;如情况不严重,可直接向校保卫处报警。
3.在消防车未到前,及时采取措施切断电源及汽、原料、油路管道等,疏散人员,利用现场材料积极进行救火、救险救人。
4.有中毒及受伤人员,应将其及时脱离危险场所,派人护送伤者到医院进行救治。
5.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查、访问和取证的工作。
6.积极安置好受灾人员并解决好他们的困难。
7.及时向学院书记、院长和分管校领导报告处置情况。
(三)食物中毒
1.要尽力组织现场急救,同时呼120救护电话并协助送医急诊并安排人员在旁照料。
2.报告学院书记、院长和校总值班室并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3.保留中毒人员的排泄物和呕吐物,保存好所食用之残余食物样品,以备卫生检疫部门检验。
4.做好消毒隔离工作,禁止相似食品供应,切断中毒源。
5.查找中毒原因并将整个事件经过作成记录以备查考。
6.及时向学院书记、院长和分管校领导报告处置情况
(四)自杀等非正常死亡
1.发现自伤、互伤甚至自杀行为,必须及时抢救立即送往附近医院。
2.及时向学院书记、院长和分管领导及校保卫处、校总值班室报告情况。
3.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4.在公安机关或保卫处现场堪查人员到达之前,保护好现场,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包括其住宿地的物品未经许可也不得拿走)。
5.积极了解其动机和原因并协助做好现场勘查、访问和取证的工作。
6.及时向学院书记、院长和分管校领导报告处置情况。
三、善后处理及注意事项
1.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学院成立“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小组”,积极配合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安机关做好各方面的工作
2.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
3.受害者家属遭逢打击,情绪通常较激动,叙述事情经过可待其情绪较缓和后再说明,或者对其随同的较冷静之家属说明;伤亡原因、现场勘查、抢救过程、调查结论、事故责任应由公安机关宣布;对受害者家属的接待要热情、周到,确需住宿的一般安排在校外宾馆,并指定专人负责;如遇家属提出过分要求,不能给予任何承诺;将所有接待、调查、处理以及各种要求做成记录备用。
4.学校对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但不承担解决户口、住房、就业等与经济损失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事项。
5.责任不由学校承担的意外伤亡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如家庭确有困难者,可酌情予以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一般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学生在校期间(4年)的平均奖学金;凡是事故责任由学校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承担的,学校一般不再给予经济补助。
6.对发生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和分管领导,分别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及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协助调查;因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责令限期整改。
建工学院本科生班导师工作修订条例
一.指导思想
为了更深入细致的对学生实行因材施教,更好的帮助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从而进一步推进ok138cn太阳集团的教书育人工作,现决定推行本科生班导师制。
二.班导师的选聘
1.凡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关心学生、有较强的责任感、业务基础较好的硕士或讲师以上教师,均可作为班导师的选聘对象。
2.班导师由本人自荐、系主任推荐与学院选聘相结合的办法,由学院领导确定每一届新生的班导师名单,其任期为一届学生学习的年限二年(大学一二年级);原则上每个本科行政班或按专业配备班导师,有必要时可进行调整。
三.班导师的职责
1.班导师应坚持教书育人,帮助学生制定好学习计划,指导学生进行选课,帮助学生了解学科及专业情况,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配合教学副院长和专业负责人做好教学环节的组织与指导。
2.班导师应每月召开一次学生会议,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学习、学术活动。(要有书面纪录)
3.班导师应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及班级学习总体状况等,特殊问题应重点给予指导。4、做好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每一名学生每年完成一份职业生涯调研报告。大一新生教育中掺入职业规划指导,有利于学生一进大学就了解所学专业的基本内容和未来基本就业去向,以树立正确的职业目标和择业观。大二学生通过社会调研这种与社会更为紧密的结合形式,使学生更为深入地了解、认识行业,帮助学生树立自己的专业意识,结合行业和专业完善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
四.班导师的管理
学院设立班导师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包括系主任、学生工作组成员等组成。学院应定期讨论导师工作,以通报信息,研究问题,交流经验。
五.班导师的考核
班导师每学期写一份工作小结。每学年,学院对班导师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考核采取自评、学生评议、院系考证结合的办法,评分等级优、合格、不合格。
六.班导师的津贴
学院在对每位班导师进行考核后据其实绩每周补贴1课时,每年对评选的优秀班导师给予表彰和奖励,班导师工作计入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发放班导师津贴。
本条例自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上海师范大学建工学院
2010年6月
建工学院关于加强学生就业工作的若干规定
目前整个社会就业形势十分严峻,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15号)、《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0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校发[2010]8号)的要求,指导今后ok138cn太阳集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开展,现就加强学院就业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一.全员重视,加强领导
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其工作质量和效果是检验和反馈学院教育教学质量,反映学院专业适应社会需要的重要指标,它不但关系着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同时关系到学院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根据学校要求,成立建工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书记、院长为组长,成员为学生工作副书记、教学副院长、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毕业班辅导员等。工作小组要不断拓展毕业生就业市场,结合本专业毕业生特点,主动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就业工作调研、就业指导教育活动等。
学院就业工作将围绕“加强就业指导、健全服务功能、拓宽就业渠道”方面下功夫,毕业生是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产品,学院在开办专业、教学计划安排、教育培养的过程中要紧密围绕市场需求。学院拟定年度工作计划时,须将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学院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予以安排,按学校的总体安排,分步骤、分阶段落实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二.积极支持就业工作,加大投入,作出实效、提高就业率
(一)人员保证
为适应学院发展的需要,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积极争取学校给予ok138cn太阳集团管理岗编制、配备一名专职就业工作人员,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经费保证
在学校保持今年下拨经费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学院积极支持就业工作,对毕业生就业工作投入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联系用人单位、举办学院就业市场等,每年3万元。为调动广大教师、校友等参与学生就业工作的积极性,对介绍学生就业并已签约的人员,学院给予200元奖励/每生。
(三)作出实效、提高就业率
ok138cn太阳集团争取学生毕业生签约率80%、就业率98%以上。
三.生涯规划,纳入课程
(一)以就业指导课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教育活动
1.学院每学年开设就业指导课,除课堂教学外,开展讲座、工作岗位模拟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要注重就业指导课的“实战性”。
2.创造条件,吸引企业、行业用人单位来校开办讲座,使学生切实了解企业的用人需求,有针对性地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择业能力。
(二)加强就业指导课教师的管理,加大就业指导人员培训与素质提高的工作力度
就业指导课教师由就业指导人员、辅导员兼任。就业指导课任课教师享受正常课时费及正常工作量。加大就业指导人员培训与素质提高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分期分批派员参加各类职业师资培训,不断提高就业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开拓市场,加强联系
(一)切实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
学院要建立用人单位信息库,经常性地保持与用人单位的联系,特别是用人潜力较大的企业,通过走访了解毕业生的质量情况及用人单位的用人动态,牢固把握机会,大力推荐毕业生就业。用人单位来校招聘,要最大限度地满足其要求,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并建立起长期稳固的关系。
(二)不断开拓毕业生就业渠道
学院要结合所开设的专业确定市场开拓方向,有目的地开拓新的就业市场,密切与企业、人才、劳务市场的合作,为毕业生就业找出路。主动与用人单位接触,提供毕业生信息,及时掌握用人情况。
(三)加大就业基地建设力度
就业工作部门要积极与教学口配合,不断推进实习工作的开展,加大就业基地建设力度,每年至少开辟1-2家企业作为实习的基地,在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同时,建立较为稳固的就业平台。
(四)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
毕业生就业质量是学院教育、教学成果的直接体现,是考评教学工作的核心指标之一,也是考评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质量的重要参数。就业工作部门要有目的地开拓市场,使就业岗位尽可能地与所开设的专业实现对接,不断提高对口就业率,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
二O一O年六月十日